13歲女孩子小紅(化名)沉迷追韓星不愛上學,聲稱“我愛明星比愛父母重要”,身為父親的李某在長期爭吵後失控,持刀將女兒砍死,而後割腕自殺未遂報警投案。近日,北京市二中院通報,李某被檢方指控故意殺人罪,法院已受理此案。(4月3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青少年沉迷追星無法自拔,一次又一次擊中人們心中的愛與痛。越過那一聲聲發自心底的沉重嘆息,我們更應該做的是,尋找悲劇背後那些不為人知的幕後故事,從而防範悲劇的再次發生。這一次,透過“愛明星勝過愛父母”,我們可以發現家庭教育、親子關係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影響。
  “追星”之所以從個體偏好演化為一種社會現象,源於偶像滿足了青少年特定的精神需求。專家認為,個人的興趣如果得不到正確的引導,就很容易產生一些偏激行為,瘋狂追星就是其中的一種。信仰的片斷化和細小化本身不存在對與錯,但如果缺乏正確引導,悲劇就不會停止。
  面對“哈韓”女兒,李某並沒有正確的教育和引導,在父女矛盾難以調和的背景下,情緒失控的他選擇用殘忍的方式結束女兒的生命,這樣的倫理斷裂和人性坍塌,讓原本就不算幸福的家庭雪上加霜。如果我們仔細梳理,就會發現正是“暴力育人”的陳舊觀念,讓父女關係不斷惡化,家庭矛盾不斷升級,最終上演“追星被父砍死”的意外傷害。
  女兒的“少不更事”,既是青春期叛逆的產物,也是李某長期溺愛的結果。在沒有追星之前,女兒一直是李某眼中“爭氣的孩子”。可是,考上重點中學的女兒卻走上了瘋狂追星的道路。面對不再聽話的女兒,李某從最初的甩耳光,到最後的“拔刀相向”,失範行為不斷累加,暴力隨之升級。然而,暴力不僅沒有管住女兒,反而讓李某失去了女兒,自己也將面臨法律的懲罰和內心的煎熬,這樣的結局,讓人痛心不已。
  嫌棄母親相貌不佳、父親沒本事的女兒,並非沒有得到過愛;沒有工作、靠低保和岳父岳母接濟的李某,並非沒有為人父親的責任與擔當,只是他對愛的理解和表達有偏差——滿足女兒的物質欲望固然是一種愛的表達,忽視和女兒的對話和交流,不能走進女兒的精神世界,何嘗不是一種愛的缺失?
  著名教育家夏丏尊先生說過:“沒有愛,就沒有教育。”許多家長並不缺乏對子女的愛和關心,卻由於教育觀念的偏差、教育方法的錯亂,讓孩子和自己都成為受害者。“追星被父砍死”的悲愴,說到底就是教育迷失的產物。
  楊朝清  (原標題:“追星被父砍死”折射家庭教育迷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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